中央民族大學音樂學院2012年專業考試內容
一 試
音樂表演(管樂演奏)
1.演奏音階一組(包括大小調、連音、吐音、琶音)。
2.練習曲一首。
3.大中型協奏曲中一個樂章或奏鳴曲兩個樂章(巴洛克時期、古典、浪漫及現代樂曲中選擇。);或技巧性樂曲一首。
音樂表演(弦樂演奏)
1.小提琴:a.音階一組包括單、雙音(三個八度單音及琶音,三、六、八、十度雙音);b.練習曲或隨想曲一首,克萊采爾以上;c.巴赫無伴奏一個樂章(慢板)。
2.中提琴:a.音階一組包括單、雙音、琶音(三、六、八雙音);b.練習曲一首;c.巴赫無伴奏組曲其中一首。
3.大提琴:a.音階一組;b.練習曲一首(170首第三冊以上水平);c.巴赫無伴奏組曲其中一首。
4.低音提琴:a.音階一組包括單、琶音;b.練習曲一首。
音樂表演(打擊樂演奏)
1.西洋打擊樂:a.馬林巴:音階一組包括琶音;練習曲一首;b.小軍鼓:練習曲一首。
2.民族打擊樂:a.小軍鼓練習曲一首;b.中國大鼓樂曲一首。
音樂表演(鋼琴演奏)
1.演奏技術性練習曲兩首,其中必彈一首肖邦練習曲(除op.10.No.3、No.6,op.25.No.1、No.7)。
2.巴赫十二平均律一首。
音樂表演(中國樂器演奏-拉弦、吹奏)
1.二胡、笛子、笙、嗩吶等:演奏大型、中型樂曲各一首。
(注:可帶伴奏,不超過兩人。)
2.大提琴:a.音階一組包括單、雙音、琶音(三、六、八雙音);b.練習曲一首(170首第三冊以上水平);c.巴赫無伴奏組曲其中一首。
3.低音提琴:a.音階一組;b.練習曲一首。
音樂表演(中國樂器演奏-彈撥)
古箏、琵琶、揚琴、中阮、柳琴等:演奏大型、中型樂曲各一首。(注:可帶伴奏,不超過兩人。)
音樂表演(中國樂器演奏-少數民族樂器)
演奏練習曲一首,中小型樂曲一首。(注:可帶伴奏,不超過兩人。)
音樂表演(聲樂)
演唱歌曲一首(本民族歌曲、創作歌曲或中外藝術歌曲均可,不含通俗歌曲)。
音樂學方向
音樂技能考察,演奏兩首樂曲,具體要求如下:
1.鋼琴:一首練習曲(車爾尼740以上,含740);一首大型或中型樂曲。
2.其他樂器:一首練習曲;一首大型或中型樂曲。
音樂教育方向
1.聲樂:演唱歌曲一首(本民族歌曲、創作歌曲或中外藝術歌曲均可,不含通俗歌曲)。
2.鋼琴:演奏練習曲一首(車爾尼740程度以上,含740)、復調樂曲(三聲部以上聲部)一首。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1.作曲:根據指定主題,創作一首單主題(即展開性中部)的單三部曲式鋼琴曲,限四小時內完成。
2.和聲:范圍為《斯波索賓和聲學教程》一級關系轉調,限三小時內完成。其中包括:為高音配和聲、為低音配和聲各一道。
3.鋼琴:演奏程度在車爾尼299以上的練習曲一首,中型樂曲一首。可加試其它樂器。
二 試
音樂表演類及音樂教育所有專業方向二試均不可重復初試曲目。
音樂表演(管樂演奏)
演奏大中型協奏曲一個樂章或奏鳴曲兩個樂章,或演奏技巧性樂曲一首。
音樂表演(弦樂演奏)
1.小提琴:協奏曲一個樂章或技巧性樂曲一首。
2.中提琴:協奏曲一個樂章或奏鳴曲兩個樂章。
3.大提琴:協奏曲一個樂章或奏鳴曲兩個樂章。
4.低音提琴:協奏曲一個樂章或奏鳴曲兩個樂章。
音樂表演(打擊樂演奏)
1.西洋打擊樂:j馬林巴:任選樂曲一首;k小軍鼓:畢業序曲或其它樂曲一首。
2.民族打擊樂:j馬林巴樂曲一首;k定音排鼓樂曲一首。
音樂表演(鋼琴演奏)
1.樂曲一首。
2.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或變奏曲一首。
音樂表演(中國樂器演奏-拉弦、吹奏)
1.二胡、笛子、笙、嗩吶等:演奏大型樂曲一首。(注:可帶伴奏,不超過兩人。)
2.大提琴:協奏曲一個樂章或奏鳴曲兩個樂章。
3.低音提琴:協奏曲一個樂章或奏鳴曲兩個樂章。
音樂表演(中國樂器演奏-彈撥)
古箏、琵琶、揚琴、中阮、柳琴等:演奏大型樂曲一首。(注:可帶伴奏,不超過兩人。)
音樂表演(中國樂器演奏-少數民族樂器)
演奏練習曲一首,大型樂曲一首。(注:可帶伴奏,不超過兩人。)
如加試第二樂器(主考樂器外的其他少數民族樂器)演奏并達到中級水平的考生,加計第二樂器分。
音樂表演(聲樂)
1.演唱歌曲一至兩首(不含通俗歌曲)。
2.兩首歌曲時間不得超過8分鐘。
3.檢查發聲器官。
音樂學方向
關于考生音樂學基礎知識、理論素質、分析能力以及寫作能力的綜合考查,具體要求如下:
1.筆試:音樂學基礎知識(包括中國音樂史、西方音樂史、中國傳統音樂理論三方面的知識)。
2.寫作:音樂評論創作。
3.口試:要求考生就音樂學以及相關知識的一些問題進行闡述。主要考查學生的分析能力、思辨能力和組織能力。
音樂教育方向
1.聲樂:演唱歌曲一首(不含通俗歌曲)、加試鋼琴(車爾尼599程度以上、含599)或其他樂器。
2.鋼琴:j演奏大型樂曲一首(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或古典變奏曲;k樂曲一首;③加試演唱一首歌曲(不含通俗歌曲)。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1.面試:對考生進行音樂及有關方面問題的提問。
2.根據指定標題作鋼琴或其它樂器的即興演奏。
3.指定簡譜視奏。要求進行二至三次的轉調演奏,演奏須含伴奏織體。
三 試(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所有通過一試的考生均須參加視唱練耳考試,作曲專業考生還須參加樂理修畢考試。
練耳部分
一、聲樂、中國樂器、管弦、打擊樂、音樂學、音樂教育(模唱)
1.單音模唱(可不唱音名)
2.音程模唱(可不唱音名)
3.和弦模唱(可不唱音名)
4.節奏模唱(可不唱音名)
二、作曲、音樂表演(鋼琴) (筆試)
1.音階聽寫:兩個升降號以內,含自然、和聲、旋律大小調以及民族五聲調式的音階(要求寫出音高、調號及調式名稱)。
2.音程聽寫:兩個升降號以內,包括所有單音程(要求寫出音高及名稱)。
3.和弦聽寫:兩個升降號以內,包括大、小、增、減三和弦的原轉位及大小七和弦的原轉位、小小七和弦原轉位(要求寫出音高及名稱)
4.節奏聽寫:四小節以內2/4、3/4、4/4拍中,含附點、切分、三連音(包括休止符)等的節奏組合。
5.和弦連接:兩個升降號以內,包括正、副三和弦及屬七和弦解決(要求寫出音高、調號、和弦功能及調式名稱)。
6.旋律聽寫:兩個升降號以內,含自然大、小調,和聲小調及民族調式的單旋律(要求用五線譜記寫、并寫出調號及調式名稱)。
視唱部分
一、聲樂、管弦、打擊樂
無升降號五線譜視唱形式,程度為初級。
二、中國樂器、音樂學、音樂教育
無升降號五線譜或簡譜視唱形式,程度為初級。
三、少數民族器樂 (模唱)
無升降號五線譜或簡譜視唱形式,程度應為初級,或不識譜的考生可完整地演唱一首歌曲(不限歌曲類型)。結論只做參考,如有嚴重五音不全者,不予錄取。
四、作曲、音樂表演(鋼琴)
視譜即唱:兩個升降號以內,自然大、小調,和聲小調及民族調式的單旋律(要求音準、節奏正確、劃拍或擊拍都可,唱名法不限)。
一個升降調內,含2/4、3/4、4/4拍的自然大小調及民族調式單旋律(要求音準、節奏正確,劃拍或擊拍均可,唱名法不限)。
樂理部分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
修畢卷:包括基本樂理涵蓋的全部內容。
樂理考試主要參考書目:
李重光 《基本樂理簡明教程》 人民音樂出版社
童忠良 《基本樂理教程》 上海音樂出版社
各專業評分細則
音樂表演專業各方向
專業綜合成績=專業主課二試成績
音樂學方向
專業綜合成績=技能(一試成績)10%+面試20%+音樂學基礎知識50%+寫作20%
音樂教育方向
專業綜合成績=專業主課二試成績90%+副科成績10%
注:副科成績指副修聲樂成績或副修鋼琴、器樂成績。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
專業綜合成績=鋼琴5%+作曲(鋼琴曲寫作)70%+和聲10%+面試10%+樂理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