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學2010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為進一步實施素質教育,選拔藝術人才,活躍校園文化,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我校2010年繼續在全國范圍內招收藝術特長生。
一、招生對象
凡符合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考條件、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報名參加我校藝術特長生的選拔測試:
1、在高中階段參加地市級文藝調演比賽個人項目獲得二等獎以上,省級以上文藝調演比賽個人項目獲三等獎以上。
2、樂器類藝術水平達到全國藝術(業余)水平考級八級以上或省級九級以上,其中鋼琴藝術水平須達到全國藝術(業余)水平考級九級以上或省級十級以上。
二、招生項目
1、民族樂器:二胡、古箏、琵琶、中阮、揚琴、笛、嗩吶、笙。
2、西洋樂器:鋼琴、小提琴、大提琴、貝司、打擊樂、薩克斯。
3、舞蹈:民族舞、芭蕾舞、現代舞。
4、聲樂:民族唱法、美聲唱法。
三、招生人數
招收藝術特長生人數控制在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1%以內。
四、招生程序
1、網上報名:考生須在2009年12月10日前登錄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sea.hhu.edu.cn/zsw)進行網上報名,如實填寫有關信息,下載打印系統自動生成的《河海大學2010年招收藝術特長生報名表》,并由所在中學簽署意見并蓋章后與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有關獲獎證書復印件、證明材料等在2009年12月10日前(以當地郵戳日期為準)用特快專遞郵寄(送)至河海大學學生處招生辦公室。
郵寄地址:南京市江寧區佛城西路8號
郵編:211100 信封正面請注明“藝術特長生報名材料”
2、資格確認:我校將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名單將于2009年12 月16日前在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上公布,請考生注意查詢,屆時還將公布有關測試要求。
3、報到測試時間:2010年1月16-17日(詳見冬令營具體時間安排)
4、測試地點:南京市西康路1號 河海大學校本部
5、測試內容:學校將對符合條件的考生進行藝術水平統一測試。測試內容包括藝術水平測試、綜合能力測試和文化基礎測試。
6、認定原則:學校根據考生藝術水平測試和綜合能力測試的總成績,參考文化基礎測試成績,并結合學校招收藝術特長生項目需要和計劃人數進行評定,擇優選拔。對于參加我校藝術水平測試并獲得藝術特長生認定資格的考生,學校將評定優秀、合格兩個等級。
7、公示結果:學校在規定時間內將獲得藝術特長生認定資格的考生名單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凡被舉報者,經核查屬實,確系弄虛作假,學校將立即取消考生的藝術特長生認定資格。我校依據“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結果,在學校網站公布測試合格考生名單,同時書面通知考生本人。
五、錄取政策
1、測試成績優秀者
對于獲得我校藝術特長生認定資格且測試成績優秀的考生,第一志愿(在設置平行志愿的省份,須A志愿報考。下同)報考河海大學,高考成績(江蘇考生兩門選測科目等級為2B以上,下同)達到當地省(區、市)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由我校提出申請,生源所在省級招辦批準后,學校予以錄取并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之一(不含基地強化班且專業志愿須填滿、不得重復,下同)。若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的投檔線,學校將滿足其所填的前三個專業志愿之一。
2、測試成績合格者
對于獲得我校藝術特長生認定資格且測試成績合格的考生,第一志愿報考河海大學,高考成績達到其所在省(區、市)我校投檔線下20分以內,但不低于同批次錄取控制線,只要專業服從調劑,學校將予以錄取。若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的投檔線,學校將給其加10分(江蘇考生加5分)參加專業排序。
3、凡參加我校藝術水平測試并獲得我校藝術特長生認定資格的考生,若其所在省(區、市)有統一組織的藝術特長生測試,考生須參加測試且成績合格才能享受我校藝術特長生優錄政策。
同時,考生還須與我校簽訂藝術特長生預錄協議,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藝術特長生被錄取后在校期間須無條件參加學生藝術團活動,遵守學生藝術團的各項規定。
六、若國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有所變動,我校將做相應調整。
七、咨詢方式
招生咨詢:
聯系部門:河海大學學生工作處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25-83786699,025-83787949(兼傳真)
藝術水平測試咨詢:
聯系部門:河海大學校團委
聯系電話:025-83786263
八、本招生簡章由河海大學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