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聲唱法起源于歐洲,它的產生不僅與歐洲音樂的發展過程有著密切聯系,而且作為人類文化意識形態的一部分,它同樣也是社會、時代發展的產物。13世紀前的歐洲音樂均為單聲部音樂,其中,古希臘的聲樂也以單聲部為主,并受到嚴格的詩歌韻律的支配,主要以獨唱、齊唱、領唱、說唱和吟唱為歌唱形式。在這一時期產生了諸如《荷馬史詩》、《伊利亞特》、《奧德賽》這樣出色的作品,它們是由盲人詩作者荷馬創作并以說唱的方式演唱的。可以說這就是比較初期的聲樂表現形式。隨著古羅馬帝國不斷對外擴張,歐洲進入了長期的教會統治的時期,在歷史上被稱之為“中世紀”,教會教義幾乎壟斷了一切思想意識領域,歌唱同樣成為各種宗教的附屬品。古羅馬帝國擴張不僅帶來了領土的擴大,也為音樂世界帶來了許多來自亞洲、非洲、歐洲的優秀藝人及豐富的音樂文化,他們聚集到羅馬并使之成為當時歐洲最大的音樂中心。當時的教會演唱圣詩和朗誦《圣經》,這就成為了最早的合唱形式。教堂中用拉丁文演唱與宗教相關的內容即為被稱詠的音樂形式。公元590年,羅馬教皇格里高利一世選編、修訂了配合教儀的《唱經本》,即著名的《格里高利圣詠》,實際上相當于規定了教堂中演唱教義的歌調。圣詠是歐洲聲樂藝術的萌芽,它要求莊嚴、肅穆的演唱配合教堂的氛圍。雖然圣詠有宣敘性和旋律性兩種歌調,但由于它只是單旋律音樂,使人乏味。隨著發展,演唱者將它作了一些華麗、流暢的“再創造”,形成了新的、更好的演唱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