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四川音樂學院本科招生簡章(省外)
一、培養目標
培養社會主義文化建設需要的德、智、體全面發展的高級藝術人才,各專業學生畢業后可分別從事音樂創作、演唱、演奏、音樂理論研究、音樂編輯、舞蹈表演與教育、歌劇表演、美術教學與創作、繪畫、藝術設計、游戲設計與制作、空間規劃與設計、戲劇表演、影視表演、傳媒、群眾文化教輔等工作或繼續攻讀碩士學位。音樂教育專業學生,畢業后主要從事大專院校及中小學音樂教育工作。
二、本科層次招生專業
音樂類各專業
教學單位專 業 專業方向 學費(元/年)
聲樂系音樂表演聲樂(美聲、民族唱法)12000
歌劇與合唱系音樂表演歌劇表演、合唱、鋼琴伴奏(聲樂藝術指導)12000
音樂表演
聲樂(通俗唱法)、流行器樂【電吉他、民謠吉他、爵士(古典)吉他、電貝司、爵士鼓、薩克斯管、流行鍵盤、流行手風琴】、流行歌舞
注:請考生仔細看清上述各專業方向的名稱及所屬的教學單位,以免誤填。一經錄取,一律不予更換所屬教學單位。
三、報考資格
符合普通高等學校年度報名資格和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四、報名考試辦法和時間
(一)文考報名
凡報考我院藝術類各專業的省外考生均須按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或直轄市)招辦(考試院)有關規定辦理文考報名手續,領取《報考證》(《表》或《專業考試準考證》)。
逾期未辦理藝術類文考報名手續的考生不得參加藝術類專業考試及錄取。
(二)專業考試報名
我院2011年省外招生專業考試將采用網上預報名、考點現場確認的報名方式。
1.網上預報名
網址:四川音樂學院招生信息網 http://zsw.sccm.cn
時間:2011年1月1日起至各考點現場確認時間。
2.考點現場確認:
網上預報名后,考生還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考點報名現場確認報名信息、交費、領取專業考試準考證。因要現場采集照片,考生須本人親自報名確認,不能代報。因故未在網上預報名的考生,可在考點現場確認時進行網報的補報。
3、凡報考我院藝術類各專業的重慶考生,“音樂類”專業必須到我院校本部考點參加專業報名考試;“美術類”專業必須在重慶我院所設考點參加專業報名考試;表演、播音與主持、舞蹈表演、廣播電視編導等四類專業只須參加重慶市該類專業的統考,我院認定重慶市專業統考成績。
4、省外考生報考同一專業方向不得在不同考點參加考試,否則以專業成績最低分計分。
5、各類專業具體考試時間和考場安排以考點張榜公布的為準。
6、我院所設考點除音樂類專業校本部考點已定外,省外各考點均在聯系當中,一旦確定立即在本簡章中補充公布。
音樂類校本部考點
報考地點 現場確認及考試時間 教學單位、招生專業及專業方向
四川音樂學院校本部(成都市新生路6號) 現場確認時間:
3月6日-7日上午
專業考試時間:
3月10日開考
(以考點安排為準)
院本部各系:
歌劇與藝術管理系:公共事業管理(文化事業管理、演藝策劃與制作、文化創意產業)
戲劇系:音樂表演(音樂劇)
其他考點待定,確定后將立即更新,請予以關注!
五、專業考試
專業考試不分初復試,一次進行。除鋼琴外,其它樂器均由考生自備。考生持《報考證》、《居民身份證》和專業《準考證》按規定的時間和考場參加各專業的筆試科目和面試科目考試。
各專業(考試類型)考試科目、內容及分值:
(一)音樂理論、作曲及音樂表演類專業
1.視唱練耳專業:①視唱練耳(一)200分;②基礎樂理與和聲知識100分(參考李重光編著的《基本樂理》、斯波索賓《和聲學》上冊;樂理、和聲各占50%);③鋼琴演奏100分(曲目自選1首)。
9.歌劇表演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三)100分;②聲樂演唱300分(美聲唱法:作品兩首,其中一首須為歌劇選曲;民族唱法:作品兩首,其中一首須為中國民歌);③舞蹈片段、朗誦100分(舞蹈片段:自備CD伴奏帶,3分鐘以內,風格不限;朗誦:自備作品背誦,3分鐘以內)。
10.合唱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三)100分;②聲樂演唱400分[準備四首歌曲(由主考教師指定演唱其中一至兩首)]。
11.聲樂(美聲、民族唱法)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三)100分;②聲樂演唱400分[準備四首歌曲(由主考教師指定演唱其中一至兩首)]。
19.音樂劇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三)100分;②聲樂演唱200分(準備兩首歌曲,其中一首須為音樂劇選曲;限美聲、民族唱法);③舞蹈片段100分(自備CD伴奏帶,風格不限,3分鐘以內);④表演50分(命題表演);⑤語言50分(自我介紹,自備作品背誦)。
20.聲樂(通俗唱法)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三)100分;②聲樂演唱400分[準備四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師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備CD伴奏帶)]。
各專業視唱練耳及樂理科目考試范圍:
視唱練耳(一)(視唱練耳專業):(1) 視唱:2至4個升降號,含變化音與轉調的單聲部曲調,自備帶伴奏視唱一條(自彈自唱)和二聲部曲調一條(彈一聲部,唱另一聲部);(2) 練耳:聽寫單個和弦(密集或開放排列的三和弦、七和弦原位及轉位)、單聲部曲調、二聲部曲調、和弦連接(含正副三和弦、SII7、D7原位及轉位)。(其中視唱占20%、練耳占80%)。
視唱練耳(二)(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樂隊指揮與合唱指揮專業):(1) 視唱:2至3個升降號,含變化音與近關系轉調、常見節拍與節奏型的單聲部曲調;(2) 練耳:聽寫音組,大、小、增、減三和弦原位及轉位(密集排列),大小七、小小七、減小七、減減七和弦原位及轉位(密集排列),單聲部曲調。(其中視唱占20%、練耳占80%)
視唱練耳及樂理(三)[錄音藝術與電腦音樂、音樂制作與錄音工程、音樂學(理論)、音樂治療、音樂傳媒、公共事業管理、鋼琴調律、提琴制作、聲樂(含美聲、民族、通俗唱法)、歌劇表演、合唱、流行歌舞、音樂劇、民樂、鋼琴、鋼琴伴奏(聲樂藝術指導)、古典手風琴、雙排鍵電子琴、管樂、打擊樂、弦樂、流行器樂專業]:(1) 視唱:一個升降號以內,含常見節拍與節奏型的單聲部曲調;(2) 練耳:①音組:2至5個音;②音程:純四、五、八度,大小二、三、六、七度,增四度、減五度;③和弦:大、小、增、減三和弦原位及轉位(密集排列),大小七、小小七、減小七、減減七和弦原位及轉位(密集排列);④節拍、節奏:常見節拍與節奏型;⑤旋律:一個升降號以內,含常見節拍與節奏型的單聲部曲調;(3) 樂理:(參考書目:李重光編著的《音樂理論基礎》,中央音樂學院附屬中等音樂學校試用教材)。音樂學(音樂教育)及音樂舞蹈類專業的視唱練耳及樂理科目的考試范圍與視唱練耳及樂理(三)相同。
音樂理論、作曲及音樂表演類專業(考試類型1-22):總分滿分為400分。其中音樂理論、作曲類專業(考試類型1-8)各科成績均計入總分;音樂表演類專業(考試類型9-22)的“視唱練耳及樂理(三)”(其中視唱占20%、練耳占65%、樂理占15%)單科成績滿分為100分,不計入總分,在專業劃線時單獨劃定該科單科成績的合格線。
音樂學(音樂教育)及音樂舞蹈專業(考試類型23-24):總分滿分為400分,各科成績均計入總分。
注:凡報考“考試類型(1—9)”各專業的省外考生必須到校本部考點參加專業報名考試。
六、文化考試
凡報考藝術類的考生,必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
凡不在正住戶口所在地入學,或在外地參加專業、文化補習班的考生必須回到正住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辦參加文化報名及考試。違反這一規定者,責任自負。
七、政考及體檢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檢查,由考生正住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生辦公室,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的有關規定統一辦理。
八、錄取辦法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參加了招生體檢和文化、專業考試成績均達到我院劃定的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音樂學(理論)、音樂治療、音樂傳媒、公共事業管理、戲劇影視文學、專題節目編輯制作、文藝節目編輯制作、電視劇制作、影視編導、文藝新聞、影視制片管理、影視剪輯、非線編輯與特技合成各專業按高考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此外其他各專業均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參考相關科目成績,
根據考生填報的志愿順序、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單科要求:成都美術學院的本科各專業均要求高考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50分,專科各專業不低于40分(專業成績優秀者外語單科可適當降低)。雙語(英、漢)播音與主持專業要求高考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80分。戲劇影視文學、專題節目編輯制作、文藝節目編輯制作、電視劇制作、音樂學(理論)、音樂治療、音樂傳媒各專業要求高考語文單科成績不低于80分。
九、注意事項
(一)“四川音樂學院綿陽藝術學院(獨立學院)”招生相關要求詳見《四川音樂學院綿陽藝術學院2011年招生簡章》。
網址:http://www.cymyadc.com/ 咨詢電話: 0816—6357996
(二)校本部考點音樂類招生專業考試有關安排
2011年3月6日至7日上午專業考試報名,3月9日下午張榜公布各專業筆試科目考試時間和考場安排,同時考生熟悉筆試考場。3月10日至3月12日進行各專業的筆試科目考試,3月13日開始進行各專業面試科目考試。考生所報專業的面試科目考試時間以本人專業《準考證》上打印的時間為準。凡不按規定時間和順序參加專業面試和筆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三)省外音樂類招生考點有關說明
考生在同一考點報考音樂類多個專業,各專業考試科目中若均含有“視唱練耳及樂理(三)”[視唱(面試),練耳及樂理(筆試)]科目,考生只需參考一次。各專業的筆試科目考試開始15分鐘后,考生不得再進入考場考試,遲到誤考自負其責。
(四)“視唱練耳及樂理(三)”科目的“練耳及樂理”實行客觀題筆試,省外音樂類各考點考生直接在試卷上答題,校本部考點考生采用答題卡答題(考生自備2B鉛筆,請在正規文具商店購買)。
(五)凡報考聲樂(美聲、民族唱法)、合唱、音樂劇、歌劇表演、音樂教育、音樂舞蹈等專業的考生需自備伴奏用譜,考場統一安排伴奏人員;考生是否須檢查發聲器官,由主考教師在專業考試期間根據考生具體情況確定。
(六)音樂類各專業考生“器樂演奏”考試均不得使用伴奏。
(七) 身高要求:中國舞表演、中國古典舞表演與教育、中國舞表演與教育、雙語(英、漢)播音與主持、歌劇表演、音樂劇、戲劇影視表演、聲樂(美聲、民族唱法)各專業女生須達到1.60米以上,男生須達到1.70米以上。
(八)我院三年制專科各專業只面向四川招生,所有本科專業面向全國招生。考生凡不按此規定填報我院各專業的高考志愿均視為無效志愿。
(九) 報考我校考生在參加文化考試時,文理兼收,錄取時不分文理,按我院規定的錄取方式將文、理科考生的成績混合在一起排序,同時投檔錄取;外語語種不限[雙語(英、漢)播音與主持專業只招英語語種考生],各專業新生進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語教學。
(十)我院招收留學生和境外學生(詳見四川音樂學院留學生及港澳臺學生招生簡章)。
(十一)四川音樂學院當年錄取的音樂表演和理論專業本科生,經學院專家委員會認定專業特別優秀者可享受1至4年學費減、免及提供參加學院認可的專業比賽所需部分費用。
(十二)各專業收費標準如有調整一律按新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十三)為保證招生質量,增加監督機制,招生委員會將對部分專業進行抽查,其抽查成績將作為考生的專業考試最終成績和錄取依據。
(十四) 新生入學后兩月內,學院將進行專業和身體復查,凡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十五)省外考生的專業成績我院于4月中旬在我院招生信息網上公布(網址:http://zsw.sccm.cn;公布時間10天左右)。在此期間,凡對專業成績有疑問的考生按網上的查分要求進行登記,逾期不再辦理。我院招生處只將專業考試合格者的成績通知單于4月中、下旬郵寄給考生。
(十六)凡報考我院的考生,除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參加生源所在省級招辦統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外,還須按照我院報名考試日程參
加我院組織的專業考試。
(十七)嚴禁考生將任何電子產品(通訊工具、MP4、錄音機、相機等)帶入考場,違者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8號)等有關文件嚴肅處理。
(十八)不接受函報。考生食、宿和旅費一律自理。
(十九)本簡章僅供省外考生專用,由四川音樂學院招生處負責解釋。
通訊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號四川音樂學院招生處
通訊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號四川音樂學院招生處
郵政編碼:610021
電 話:(028)85430270(咨詢電話) 85430284(傳真電話)
招生處網站:http://zsw.scc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