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學音樂系擁有一支專業門類齊全、年齡結構合理、有學術影響和敬業精神的師資隊伍,引進和聘請了一批具有豐富教學經驗及演奏經驗的國家級專家任教。學校與海軍政治部文工團等單位共建了學生實踐教學基地,2010年代表海軍政治部文工團參加CCTV青年歌手大獎賽獲銅獎,同時在國內外比賽及演出中屢獲嘉獎。音樂系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因材施教、開拓進取、快出人才”的辦學理念,堅定地朝著“高起點、創一流”的目標邁進。
一、招生專業:
1、音樂學
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具有一定的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素養和系統的音樂專業基本知識,具備一定的音樂教育理論能力、多層次知識結構、多元文化素養,能夠獨立進行所從事的音樂專業學科研究并具有較強的教育教學能力和創新能力的應用型高級音樂專業人才。
2、音樂表演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具有一定的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素養和系統的音樂專業基本知識,具備多層次知識結構、多元文化素養、富有創新精神和責任感,有音樂表演和實踐能力,能夠在專業文藝團體、藝術院校等相關部門,從事與音樂相關的研究、教學、表演、管理等方面的綜合型高級音樂專業人才。
二、招生范圍:北京、內蒙古、黑龍江、山東、湖北、湖南、浙江、山西、江西、河北、河南。
三、報名條件:符合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工作規定中的報名條件;具有良好的音樂基礎和參加201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音樂招生考試的資格;外語語種只限英語;五官端正、身體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專業要求。
四、報名方式:
1、我校對河北、山西、浙江、江西、內蒙古和河南考生使用各省音樂專業省級統考成績錄取。
2、我校對北京、黑龍江、山東、湖北和湖南考生組織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并使用校考專業成績錄取。考生須到學校考點面報,不受理函報,不允許異地報名。報名時應帶身份證復印件和當地招辦下發的《藝術類專業準考證》復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同底彩照3張。校考安排如下:
五、考試內容:
樂理、練耳、演唱(奏),每項滿分100分。
其中:
①聲樂(美聲、民聲):演唱歌曲一首(中外不限、鋼琴伴奏自帶);
②鍵盤樂器(鋼琴、手風琴):演奏車爾尼299以上程度練習曲一首或中外樂曲一首;
③管弦樂器:演奏中等程度以上練習曲或樂曲一首(伴奏自帶);
④中國樂器:演奏中等程度以上練習曲或樂曲一首(伴奏自帶);
⑤打擊樂:演奏中等程度以上練習曲或作品一首(馬琳巴、木琴、定音鼓或其他打擊樂器均可);
⑥所有考生都必須參加樂理和練耳的筆試。
校考專業成績=演唱(奏)成績×80%+樂理成績×10%+練耳成績×10%。
六、錄取辦法:
1、學校于2012年4月10日前公布考生專業考試成績,考生可在中北大學招生網查詢本人成績,學校按照不超過生源所在省音樂類專業招生計劃的4倍確定合格生源。成績合格考生可在中北大學招生網打印合格證書,成績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2、校考合格證書為我校音樂類專業合格證書,成績合格考生可報考音樂學和音樂表演專業。
3、學校堅持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按照各省投檔方式接收檔案,依據《中北大學2013年招生章程》對進檔考生按照專業成績和所報志愿擇優錄取。
4、新生報到時需憑專業合格證、高考準考證及錄取通知書辦理報到手續,學生入學后使用的樂器自備(鋼琴除外)。
5、新生入校后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本簡章最終解釋權屬中北大學,若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中北大學招生辦公室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學院路3號 郵編:030051
電話:0351-3922280 3924418(傳真)
http://www.nuc.edu.cn E_mail:zb@n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