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是教育部與河南省政府共建高校。2013年計劃在省外招收文科音樂類專業學生100名。
一、招生專業及人數、省份
二、考生須參加鄭州大學組織的音樂專業考試
1.考生須持當地省級招生部門核發的藝術專業準考證、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照片3張,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鄭州大學組織的音樂專業考試(每人報名、考務費共計200元)。
2.如果考生所在地有省級音樂類專業統考,考生還必須參加當地的省級統考。
3.考生只能參加我校在招生地區指定地點組織的專業考試,不得跨省考試,否則成績無效。
三、省外專業考試安排
四、考試內容
1.音樂表演專業:
(1)聲樂方向:演唱自選歌曲一首,滿分100分。
(2)器樂方向:演奏一條練習曲、一首獨奏曲,滿分100分。
(3)舞蹈方向:基本功、舞蹈成品舞一個,滿分100分。
以上3個專業方向均加試視唱,滿分100分,視唱要求不低于60分。
2.音樂學專業:
在聲樂、器樂、舞蹈3項中自選兩項作為主科和副科,主科(80分)、副科(20分),滿分100分。聲樂、器樂需演唱、演奏一首作品,舞蹈需表演成品舞一個。另加試視唱,滿分100分,視唱要求不低于60分。
評分原則: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評委集體評分,專家組復查的方式進行。
特別提示:音樂表演、音樂學專業只招文科考生,兩個專業不能兼報,只能選擇其中一種參加專業考試。理科考生及兼報考生成績無效。舞蹈考生根據要求抽查基本功,需準備形體服。
五、合格名單公布
我校將于2013年4月上旬通過鄭州大學招生網(http://ao.zzu.edu.cn/)公布合格考生名單(總數不超過招生計劃的4倍),并將合格考生信息報考生所屬省份的省級招生部門備案,不再寄發合格證,請考生及時關注鄭州大學招生網發布的有關信息。
六、錄取原則
1.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藝術類本科控制分數線;
2.考生必須取得鄭州大學音樂類專業校考合格證,如果當地有專業統考,還須取得當地省級音樂類專業統考合格證;
3.音樂表演專業,按校考專業主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音樂學專業,按校考專業總分(主科+副科)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七、新生復查
新生入學后,學校按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復查,凡考試有舞弊行為或資格復查不合格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八、聯系方式
鄭州大學音樂系:0371-67767105(咨詢電話)
鄭州大學招生辦:0371-67781182郵編:450001
鄭州大學招生網:http://ao.zzu.edu.cn/
鄭大音樂系網頁:http://www4.zzu.edu.cn/music/
學校招辦地址:鄭州高新區科學大道100號綜合管理中心518室
鄭州大學音樂系地址:鄭州市大學北路7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