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 院 簡 介
音樂學院始建于1959年,是中國少數民族音樂教育的最高學府,是培養少數民族高級音樂人才的搖籃。已向社會輸送了數千名優秀的音樂人才,成為各地區音樂創作、表演、教育和音樂研究領域的學科帶頭人及中堅力量。
學院已形成融教學、學術、創作與藝術實踐為一體的辦學模式,成為國家級“民族音樂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實驗驗區”,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單位。包括本科、研究生兩個教學層次,設音樂學、作曲、聲樂、民樂、少數民族器樂、管弦、鋼琴、音樂教育等8個系的30多個本科專業方向和音樂學碩士學位授權點、少數民族音樂博士學位授權點。擁有雄厚的師資隊伍,在編教師87人,高級職稱37人,碩士生導師34人,博士生導師3人,博士5人、碩士36人,國家“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一名、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入選者一名、全國“寶鋼優秀教師獎”獲得者一名。創作了《木雕的傳說》《涼山巨變》《狼牙山五壯士》等影響廣泛的音樂作品。學院師生在各種比賽中獲獎300余人次,音樂作品獲獎30余人次。近20年獲得的各級教學與科研項目及成果約60余項,省部級以上項目與成果20項,如《苯教音樂研究》、《蒙古宗教與祭祀音樂文化研究》等。國家級科研項目《中國民間歌曲集成》(西藏卷)2004年獲文化部、中宣部、國家民委、全國文聯“完成國家社會科學重大項目、藝術學科國家重點項目編撰成果一等獎”;《滇南山謠三首》《春天來了》分別獲第二屆、第三屆“金鐘獎”;《吉祥三寶》獲中宣部第十屆“五個一工程獎”;《蒙古佛教音樂文化的多元性》2004年獲北京市第八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等。
音樂學院堅持以傳承和弘揚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為辦學宗旨,努力構建少數民族音樂的教學、科研、創作與開發中心,逐步實現完整而科學的特色學科體系。已成熟的特色課程體系有中國少數民族傳統音樂、中國少數民族聲樂表演、中國少數民族器樂演奏等,并結合這些課程創編了《中國少數民族聲樂教材曲選》《中國少數民族傳統音樂概論》《冬不拉演奏教程》《熱瓦甫演奏教程》《中國少數民族風格室內樂獲獎作品集》《中國少數民族音樂風格視唱作品集》等20來部特色教材。在國內最先將“中國少數民族傳統音樂”確立為獨立的本科必修課程,實現了中國民族音樂的多元化特征教學目的。
音樂藝術是實踐的藝術,學院成立有“少數民族青年愛樂樂團”、“少數民族樂團”和“少數民族青年合唱團”。其中“少數民族青年愛樂樂團”在1999年被北京市定為“北京市高校音樂普及和推廣嚴肅音樂的樂團”,“少數民族樂團”參加2004年雅典奧運會閉幕式迎接奧運會升旗演出,受到北京市委、北京奧組委頒發的榮譽獎。2000年以來,這些樂團先后參加國內外各類學術交流演出100多場次,鍛煉了學生實際表演能力的同時又為民族音樂的傳播做出了貢獻。
招生計劃、專業簡介、學費
2013年,音樂學院將面向全國招生148人,詳情如下:
招生計劃
注:中國樂器演奏專業方向的低音提琴考生報名考試環節歸于弦樂專業方向,錄取仍歸于中國樂器演奏專業方向。
專業簡介
音樂表演專業(聲樂、器樂方向)
本專業主要培養具有音樂表演基本理論和技能,并具備民族樂器、歌曲的演奏、演唱能力與技巧,能在專業文藝團體、藝術院校等相關部門從事表演、教學及研究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音樂表演專業(少數民族樂器方向)
本專業主要培養具備少數民族樂器演奏的基本理論和技能,基礎扎實,具有較強的藝術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能夠在本專業領域從事少數民族特色樂器的研究與教學,傳承、發展和弘揚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的專業人才。本專業以招收少數民族考生為主。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
本專業主要培養具有較全面的音樂創作知識、能力和專業化水平,能在有關文藝單位、藝術院校、科研機構以及出版、廣播影視部門從事少數民族音樂創作和少數民族音樂理論研究、教學、編輯等方面工作的高級人才。
音樂學(音樂學)方向
本專業培養具有扎實的音樂學基礎理論知識、較成熟的演奏演唱技能,并具備多層知識結構、多元文化素養的綜合型高級音樂學專業人才。畢業生可在社會文藝團體、藝術研究單位、文化機關以及廣播、出版等行業從事與音樂相關的研究、編輯、評論、管理、傳播等方面的工作。
音樂學(音樂教育)方向
本專業培養掌握音樂學科基本理論知識和技能,基礎扎實,知識面寬,實踐能力強,綜合素質高的高級音樂教育人才,畢業生可在高等和中等學校進行音樂教學和教學研究工作,也可在音樂教育行業進行教育管理工作。
注:以上各專業為四年制本科,合格畢業生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
學費標準
每生每年:表演類專業:10000元;作曲及音樂學專業:8000元。
藝術類專業培養成本較高,請考生根據家庭經濟狀況酌情報考。
報考條件、時間地點、方法
一、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1.身體健康,體型勻稱(表演專業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五官端正的17~25歲的適齡考生(作曲專業年齡不限)。
2.音樂素質好,樂感好,音樂基礎知識和專業技能達到中專畢業水平。聲樂方向要求考生發聲器官無疾病,口齒清楚,嗓音本質好,掌握一定的演唱技能;管樂方向要求考生牙齒平整,手指、舌頭靈活,腹肌反應良好;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要求考生具備較好的音樂理論及創作基礎。
3.具備參加當年普通高考的資格,且省藝術類聯(統)考合格,省聯(統)考未涉及專業除外。
4.現役軍人報考須經大軍區政治部批準。
5.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報考: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學校在校生;被高等學校開除學籍未滿一年者(從被開除之日起,到報名開始之日止);上一年參加高考,因舞弊而被取消報考資格和入學資格者;實施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的在校生;因觸犯刑律而被追訴或正在服刑者。文章來自:中國藝考網(www.yikao.cn)
二、報名方法
北京考點:本校區考點初試實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考生須在2013年1月10日至2月20日前登陸本網,嚴格按照《報名須知》的說明和要求,認真準確填寫并提交文字信息及電子版照片(上傳的電子照片應為白底彩色正面免冠照,尺寸應為148*195像素或與此同比例,文件大小介于10K-50K之間,后綴名應為小寫的“jpg”,照相館均可處理)。完成網報的考生,請按規定時間到校進行現場確認。
京外考點:須考生本人按下表時間到各考點面報。初試合格者2月26日到京參加復試(二、三試)確認,初試合格名單在各地考場和我校網站張榜公布。初試合格考生應在進京確認前登陸我校本網站相關鏈接填寫復試個人信息并上傳照片。
音樂學(音樂學)、作曲專業不在京外考點舉行初試。
注意事項:音樂表演類及音樂教育類所有專業方向要求一、二試曲目不得重復,考生報名時均須填寫一、二試曲目,北京考點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填寫,現場確認時簽字確認,京外考點現場報名時直接在報名表上填寫并簽字確認。確認后均不得修改。
報名材料:現場確認或面報時需認真核對(填寫)信息并提交以下材料(其中材料復印件及照片由學校留存):
1.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無身份證者提供戶口簿原件、復印件和身份證號碼),臨時身份證無效。
2.省級招辦組織藝術類高考報名時發放的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頭像彩色照片三張(備用)。
4.所有證件的復印件請提前裁剪為原件大小以便粘貼。
材料不全或超過規定的確認時間者,均不予辦理報名手續。對填寫信息不真實、報名材料弄虛作假者,學校將對其進行嚴肅處理。
三、報名、考試地點、時間
四、報名、考試費
報名費、一試費共100元,二試費80元,三試費80元。
考試內容及評分方法
專業考試分為一試(專業初試)、二試(專業復試)、三試(視唱練耳,作曲專業還須參加樂理修畢考試。其余專業樂理課程入校后修畢)。一試結束后,二試、三試同時進行。注:考生可自帶鋼伴;
各專業評分細則
音樂表演專業各方向
專業綜合成績=專業主課二試成績
音樂學方向
專業綜合成績=技能(一試成績)10%+面試20%+音樂學基礎知識50%+寫作20%
音樂教育方向
專業綜合成績=專業主課二試成績95%+副科成績5%
注:副科成績指副修聲樂成績或副修鋼琴成績。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
專業綜合成績=鋼琴5%+作曲(鋼琴曲寫作)70%+和聲10%+面試10%+樂理5%
中央民族大學音樂學院2013年專業考試內容
一 試
音樂表演(管樂演奏)
1.演奏音階一組(包括大小調、連音、吐音、琶音)。
2.練習曲一首。
3.大中型協奏曲中一個樂章或奏鳴曲兩個樂章(巴洛克時期、古典、浪漫及現代樂曲中選擇);或技巧性樂曲一首。
音樂表演(弦樂演奏)
1.小提琴:a音階一組包括單、雙音(三個八度單音及琶音,三、六、八、十度雙音);b練習曲或隨想曲一首,克萊采爾以上;c巴赫無伴奏一個樂章(慢板)。
2.中提琴:a音階一組包括單、雙音、琶音(三、六、八雙音);b練習曲一首;c巴赫無伴奏組曲其中一首。
3.大提琴:a音階一組;b練習曲一首(170首第三冊以上水平);c巴赫無伴奏組曲其中一首。
4.低音提琴:a音階一組包括單、琶音;b練習曲一首。
音樂表演(打擊樂演奏)
1.西洋打擊樂:a馬林巴:音階一組包括琶音;練習曲一首;b小軍鼓:練習曲一首。
2.民族打擊樂:a小軍鼓練習曲一首;b中國大鼓樂曲一首。
音樂表演(鋼琴演奏)
1.演奏技術性練習曲兩首,其中必彈一首肖邦練習曲(除op.10.No.3、No.6,op.25.No.1、No.7)。
2.巴赫十二平均律一首。
音樂表演(中國樂器演奏-拉弦、吹奏)
1.二胡、笛子、笙、嗩吶等:演奏大型、中型樂曲各一首。
(注:可帶伴奏,不超過兩人。)
2.低音提琴:a音階一組;b練習曲一首。
音樂表演(中國樂器演奏-彈撥)
古箏、琵琶、揚琴、中阮、柳琴等:演奏大型、中型樂曲各一首。
(注:可帶伴奏,不超過兩人。)
音樂表演(中國樂器演奏-少數民族樂器)
演奏練習曲一首,中小型樂曲一首。(注:可帶伴奏,不超過兩人。)
音樂表演(聲樂)
演唱歌曲一首(本民族歌曲、創作歌曲或中外藝術歌曲均可,不含通俗歌曲)。
音樂學方向
音樂技能考察,演奏兩首樂曲,具體要求如下:
1.鋼琴:一首練習曲(車爾尼740以上,含740);一首中型以上樂曲。2.其他樂器:一首練習曲;一首大型或中型樂曲。
音樂教育方向
1.聲樂:演唱歌曲一首(本民族歌曲、創作歌曲或中外藝術歌曲均可,不含通俗歌曲)。
2.鋼琴:演奏練習曲一首(車爾尼740程度以上,含740)、復調樂曲(三聲部以上聲部)一首。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1.作曲:根據指定主題,創作一首單主題(即展開性中部)的單三部曲式鋼琴曲,限四小時內完成。
2.和聲:范圍為《斯波索賓和聲學教程》一級關系轉調,限三小時內完成。其中包括:為高音配和聲、為低音配和聲各一道。
3.鋼琴:演奏程度在車爾尼299以上的練習曲一首,中型樂曲一首。可加試其它樂器。
二 試
音樂表演類所有專業方向及音樂教育(聲樂、鋼琴)方向二試均不可重復初試曲目。
音樂表演(管樂演奏)
演奏大中型協奏曲一個樂章或奏鳴曲兩個樂章,或演奏技巧性樂曲一首。
音樂表演(弦樂演奏)
1.小提琴:協奏曲一個樂章或技巧性樂曲一首。
2.中提琴:協奏曲一個樂章或奏鳴曲兩個樂章。
3.大提琴:協奏曲一個樂章或奏鳴曲兩個樂章。
4.低音提琴:協奏曲一個樂章或奏鳴曲兩個樂章。
音樂表演(打擊樂演奏)
1.西洋打擊樂:a馬林巴:任選樂曲一首;b小軍鼓:畢業序曲或其它樂曲一首。
2.民族打擊樂:a馬林巴樂曲一首;b定音排鼓樂曲一首。
音樂表演(鋼琴演奏)
1.樂曲一首。
2.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或變奏曲一首。
音樂表演(中國樂器演奏-拉弦、吹奏)
1.二胡、笛子、笙、嗩吶等:演奏大型樂曲一首。
(注:可帶伴奏,不超過兩人。)
2.低音提琴:協奏曲一個樂章或奏鳴曲兩個樂章。
音樂表演(中國樂器演奏-彈撥)
古箏、琵琶、揚琴、中阮、柳琴等:演奏大型樂曲一首。
(注:可帶伴奏,不超過兩人。)
音樂表演(中國樂器演奏-少數民族樂器)
演奏練習曲一首,大型樂曲一首。(注:可帶伴奏,不超過兩人。)
如加試第二樂器(主考樂器外的其他少數民族樂器)演奏并達到中級水平的考生,加計第二樂器分。
音樂表演(聲樂)
1.演唱歌曲一至兩首(不含通俗歌曲)。
2.兩首歌曲時間不得超過8分鐘。
3.檢查發聲器官。
音樂學方向
關于考生音樂學基礎知識、理論素質、分析能力以及寫作能力的綜合考查,具體要求如下:
1.筆試:音樂學基礎知識(包括中國音樂史、西方音樂史、中國傳統音樂理論三方面的知識)。
2.寫作:音樂評論創作。
3.口試:要求考生就音樂學以及相關知識的一些問題進行闡述。主要考查學生的分析能力、思辨能力和組織能力。
音樂教育方向
1.聲樂:演唱歌曲一首(不含通俗歌曲)、加試鋼琴(車爾尼599程度以上、含599)。
2.鋼琴:a演奏大型樂曲一首(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或古典變奏曲;b樂曲一首;c加試演唱一首歌曲(不含通俗歌曲)。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1.面試:對考生進行音樂及有關方面問題的提問。
2.根據指定標題作鋼琴或其它樂器的即興演奏。
3.指定簡譜視奏。要求進行二至三次的轉調演奏,演奏須含伴奏織體。
三 試(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所有通過一試的考生均須參加視唱練耳考試,作曲專業考生還須參加樂理修畢考試。
練耳部分
一、聲樂、中國樂器、管弦、打擊樂、音樂學、音樂教育(模唱)
1.單音模唱(可不唱音名)
2.音程模唱(可不唱音名)
3.三和弦、七和弦模唱(可不唱音名)
4.節奏模唱(可不唱音名)
二、作曲、音樂表演(鋼琴) (筆試)
1.音階聽寫(一個升降號調內)
2.音程聽寫(一個升降號調內)
3.三和弦聽寫(一個升降號調內)
4.節奏聽寫(包含所有基本節奏)
5.旋律聽寫(一個升降號調內)
視唱部分
一、聲樂、管弦、打擊樂、音樂學、音樂教育、中國樂器
1.視譜即唱:無升降號調內視唱(五線譜或簡譜)。
2.視譜精唱:在指定參考書曲目范圍內,抽選一條旋律視唱。
3.考試參考書目及考試范圍
(1)上海音樂學院視唱練耳教研組:《單聲部視唱教程(上)》,上海音樂出版社。考試范圍為無升降號調部分。
(2)《法國視唱》(1A 、1B),人民音樂出版社。考試范圍為無升降號調部分。
二、少數民族器樂 (模唱)
演唱一首少數民族歌曲(不限歌曲類型)。結論只做參考,如有嚴重五音不全者,不予錄取。
三、作曲、音樂表演(鋼琴)
1.視譜即唱:一升降號調內五線譜視唱,唱名法不限。
2.視譜精唱:在指定參考書曲目范圍內,抽選一條旋律視唱。
3.考試參考書目及考試范圍
(1)上海音樂學院視唱練耳教研組:《單聲部視唱教程(上)》,上海音樂出版社。考試范圍為一個升降號調部分。
(2)《法國視唱》(1A 、1B),人民音樂出版社。考試范圍為一個升降號調部分。
樂理部分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
修畢卷:包括基本樂理涵蓋的全部內容。
樂理考試主要參考書目:
李重光:《基本樂理簡明教程》,人民音樂出版社。
童忠良:《基本樂理教程》,上海音樂出版社。
文考證發放
文考證發放原則
1.根據專業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隊(器樂類考慮器種),按照教育部規定比例發放文考證。
2.考生的視唱練耳成績不計入綜合成績,但必須達到合格要求。表演專業各方向主課成績特別優秀者(器種第一名和聲樂前三名)可適當降低要求。
音樂表演(少數民族樂器)方向考生的視唱練耳成績僅作參考,嚴重五音不全者,不予錄取。
3.音樂表演(聲樂)和音樂教育(聲樂)方向按考生綜合成績分男女生排隊發放文考證以及錄取。
文化考試
我校將于2013年4月1日之前在本網開通成績查詢系統,并公布專業考試合格考生名單及成績等信息,合格考生同時可自行打印《中央民族大學藝術類專業測試合格證》(即文考證)。
專業考試合格考生的信息由我校統一報送各省級招辦,考生在填報高考志愿時,請勿填報未取得合格證的專業,如因專業志愿填報錯誤造成無法錄取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擔。
填報高考志愿時所報專業代碼由各省級招辦編制,請考生以本省招辦發布的志愿填報資料為準。
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27號 中央民族大學招生辦公室
電 話:(010)68932902,68933922(傳真)
E-mail:muc3922@126.com
本科招生網:zb.muc.edu.cn
郵政編碼:100081
中央民族大學音樂學院:(010)68932217
學院網址:http://yyxy.m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