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師范大學是教育部直屬高校,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學校坐落在美麗的北國春城長春市。校本部地處人民大街中段,凈月校區設在風景如畫的凈月潭旅游經濟開發區。
一、報名條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中報名條件。
2.外語語種為英語,文理科類不限。
3.舞蹈編導、舞蹈編導(音樂舞蹈)專業: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服裝與服飾設計(表演方向)專業:女生身高不低于17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80cm;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女生身高不低于162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2cm。
二、招生范圍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上海市、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海南省、四川省。
三、報名考試
我校2014年音樂類專業考試考點:東北師范大學
1.報名方式
東北師范大學考點
所有在東北師范大學考點報名及考試的考生必須于2013年12月10日-2014年1月10日登陸東北師范大學本科生招生信息網(http://zsb.nenu.edu.cn)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成功后,考生本人持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辦公室提供的考生報名資格證或準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按各專業規定時間(見表1)到東北師范大學凈月校區(吉林省長春市凈月大街2555號)進行現場確認(信息核對、照相等;不可由他人代辦),領取準考證。
音樂學、舞蹈編導、舞蹈編導(音樂舞蹈)、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5個專業的考生不能在網上繳費,必須在辦理確認手續時現場繳納報考費200元。
2.報名及考試安排
表1.東北師范大學考點報名及考試安排表
四、成績查詢
1.考生于2014年3月15日后可憑我校專業考試的準考證號登陸東北師范大學本科生招生信息網(http://zsb.nenu.edu.cn)進行成績查詢。
2.該校于2014年4月1日后向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寄送《東北師范大學2014年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
注:考生務必妥善保存我校專業考試的準考證,以備查詢成績。
五、錄取說明
1.我校藝術類專業錄取按文、理科分別投檔錄取,藝術類不分文、理的省份按文理兼招同時投檔錄取。專業測試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編制計劃時相應專業計劃設置為0,合格考生可以填報志愿,若達到我校錄取標準,則使用學校預留計劃擇優錄取。
2.各專業錄取原則詳見本簡章第七項《各專業招生計劃、考試內容、錄取原則》。
3.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
六、其他
1.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且獲得《東北師范大學2014年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
2.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考生所在省份統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并成績合格(考生所在省份有特殊規定的,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文件規定為準)。
3.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一考試(文、理均可,數學成績全部計入總分),成績須達到我校規定的最低控制線。
4.被我校錄取的新生,入學報到時必須攜帶我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高考文化課考試準考證及錄取通知書辦理報到手續。
5.新生入學報到后,對復查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并退回原單位或戶口所在地。
6.咨詢電話:音樂學院0431-85099901,84536270;學校招生辦公室0431-85687511。
7.監督舉報電話:0431-85098259。
8.學校招生辦公室網址:http://zsb.nenu.edu.cn。
七、各專業招生計劃、考試內容、錄取原則
(一)音樂學院
1.招生計劃
注:在各省份招生的具體名額詳見2014年各省份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
2.考試內容
(1)初試內容
注:1.初、復試曲目不得重復;2.除鋼琴外其它樂器考生自備;2014年1月21日20:00以后在東北師范大學本科生招生信息網http://zsb.nenu.edu.cn發布復試名單及考試安排。
(2)復試內容
注:1.初、復試曲目不得重復;2.除鋼琴外其它樂器考生自備。
3.錄取原則
(1)器樂(公費師范、非公費師范)、聲樂(公費師范、非公費師范)、作曲理論: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總分達到考生所在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控制線的6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數位)、英語成績達到60分,并且基礎知識、加試成績分別合格,按專業考試成績總分(初試+復試)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2)鋼琴演奏、西洋管弦樂器演奏、民族樂器演奏、流行樂器演奏、聲樂表演、流行演唱、電腦音樂制作: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總分達到考生所在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控制線的6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數位)、英語成績達到60分,并且基礎知識、加試成績分別合格,按專業考試主科成績(初試主科+復試主科)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3)舞蹈編導、舞蹈編導(音樂舞蹈):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總分須達到考生所在省份藝術類本科控制線,按專業考試成績總分(初試+復試)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4)具備下述條件的考生,可適當降低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錄取(外語成績可降10分,總分不得低于各省份藝術類本科控制線),實際錄取情況以各省份招生辦公室審批為準。
a.鋼琴演奏、流行樂器演奏、聲樂表演、流行演唱、電腦音樂制作:專業考試主科成績(初試主科+復試主科)全國第1名(基礎知識、加試成績須分別合格);
b.民族樂器演奏:專業考試主科成績(初試主科+復試主科)全國前2名(基礎知識、加試成績須分別合格);
c.西洋管弦樂器演奏:專業考試主科成績(初試主科+復試主科)全國前3名(基礎知識、加試成績須分別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