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院概況
四川音樂學院創建于1939年。先后為“四川省立藝術專科學校”、“成都藝術專科學校”、“西南音樂專科學校”,1959年經教育部批準為現名。
有音樂與舞蹈學、美術學、戲劇學、工業設計學、藝術學理論五個一級學科。藝術學、工學、管理學、教育學四個學科門類,125個專業方向。
有藝術學理論、音樂舞蹈學、美術學、工業設計學各專業方向碩士授予權。2009年開始,與四川大學聯合招收培養音樂文學博士生。
學院占地1200畝,在校生共計1.3萬余人(不含獨立學院),固定資產19億元。擁有文獻豐富的圖書館、校史館、陳列館和聲像館。學院有系統的研究機構 “五所一室四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音樂研究所、樂器研究所、美術研究所、流行樂研究所、錄音合成與計算機音樂實驗室、作曲技術研究中心、音樂治療研究中心、音樂教育研究中心、古琴藝術研究中心)。四個研究院(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院、藏羌文化研究院、鋼琴藝術研究院、小提琴藝術研究院)。成立了四川音樂學院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和四川省音樂文學學會。有正、副教授453人,其中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11人、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10人、二級教授13人。匯集了一批高學歷、高職稱和高研究能力的教授、博士、研究員科研隊伍。
學院秉承“為祖國歌唱、為社會奉獻、建藝術高地、走時代前列”的辦學理念。以優良的學風和高水平的教育質量為國家培養了大量的優秀專業人才。戲劇家熊佛西、陳白塵、吳茵,作曲家常蘇民、何訓田、賈大群、高為杰,畫家張大千、張善子、李有行、吳作人、丁聰、馬一平,語言學家呂叔湘,聲樂教育家郎毓秀,鋼琴教育家但昭義,舞蹈教育家李楠,表演藝術家劉曉慶,世界鋼琴王子李云迪,青年鋼琴家陳薩,世界青年小提琴家寧峰、文薇,歌唱家范競馬,青年歌手張邁、李宇春等均是我校杰出校友代表。
近五年來,師生在國際、國內重大比賽和評獎中獲得國際獎項209項,國內獎項1176項(其中聲樂“金鐘獎”金獎三項、銀獎三項、銅獎四項,工業設計“紅點獎”五項)。科研立項83項,獲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一項,國家文化部科研發明一等獎兩項,省級科技進步一、二等獎4項。各種獎項350項。國家教育部、中宣部、團中央授予的獎項達17項。學術專著110部。
學院《音樂探索》入選為全國高校優秀期刊、CSSCI來源期刊、中國核心學術期刊。
學院的發展一直得到黨和國家領導人的關懷和支持。黨和國家領導人江澤民、溫家寶、李鵬、李嵐清、周永康、曾慶紅、曾培炎、楊汝岱等先后蒞臨我院視察,聽取學院發展匯報,觀看我院師生的匯報表演,并與師生們親切座談、聯歡,對我院的辦學成績、辦學特色給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贊揚。
在2008年全國高校教學水平評估中被評為“辦學水平優秀學校”。
是國內首所申報藝術大學并經省政府同意已上報國家教育部待批的高等藝術院校。目前,全校師生員工正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為契機,創新文化發展新理念,發揮優勢,乘勢而上,力爭“四川藝術大學”早日掛牌。
二、培養目標
根據社會需求,著力培養基礎扎實、技藝深厚、綜合素質較好的高、精、尖藝術人才和適應性強、出口寬的復合應用型藝術人才。
三、招生專業
(一)本科層次
音樂與舞蹈學各專業
藝術管理學專業
(二)專科層次
音樂類各專業
四、報考對象和條件
符合普通高等學校年度報名資格和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五、報名時間及地點
考生報名分文化考試報名和專業考試報名兩次進行,均實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
(一)文化考試報名
凡報考我院藝術類各專業的四川考生均須按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辦理文化考試報名手續,領取《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報考證》(以下簡稱《報考證》)。
凡逾期未辦理藝術類文化考試報名及繳費手續的考生,均不得參加音樂類專業報名考試及錄取。遺留問題由考生負責。
(二)音樂類專業考試報名
1、凡報考我院音樂類專業的四川考生須于2013年11月1日8:00至6日18:00進行專業考試網上報名、繳費。考生網上報名、繳費成功后,憑《報考證》和《身份證》于2014年1月8日到四川音樂學院(校本部)考點進行現場確認(上午8:00—12:00現場確認成都市、自貢市、攀枝花市、瀘州市、德陽市、綿陽市、廣元市的考生;下午13:00—17:00現場確認其他市州的考生),簽訂《專業考試誠信承諾書》,領取專業考試《準考證》。
2、考生于1月9日下午熟悉筆試考場,1月10日至12日進行專業筆試科目考試(各專業筆試科目的考試具體時間、地點等情況以專業考試《準考證》上打印的內容為準),1月13日至22日進行專業面試科目考試。
3、專業考試不分初試復試,一次完成。除鋼琴、電子鋼琴、豎琴、雙排鍵電子琴、定音鼓外,其它樂器均由考生自備。考生憑二代《居民身份證》、《報考證》和專業考試《準考證》參加專業筆試和面試科目考試。凡不按規定參加專業考試的考生,責任自負。
六、專業考試
各專業(考試類型)考試科目、范圍及分值:
(一)音樂類專業
1.藝術史論專業:①聲樂演唱或器樂演奏200分[聲樂:自選歌曲一首(唱法不限);器樂:自選樂曲一首];②藝術理論常識200分[參考書目:彭吉象、張瑞麟編著《藝術概論》(上海音樂出版社)]。
2.視唱練耳專業:①視唱練耳(一)200分;②和聲知識100分(參考書目:斯波索賓《和聲學》上冊);③鋼琴演奏100分(自選曲目一首)。
3.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二)80分;②和聲知識60分(參考書目:斯波索賓《和聲學》上冊);③樂器演奏60分[演奏自選器樂作品一首(最好是鋼琴演奏,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④歌曲創作100分(根據指定歌詞寫作單旋律歌曲一首);⑤器樂曲創作100分(根據指定的主題創作一首器樂曲小品,樂器種類不限)。
4.樂隊指揮與合唱指揮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二)80分;②和聲知識60分(參考書目:斯波索賓《和聲學》上冊);③鋼琴演奏60分[演奏車爾尼299以上程度練習曲一首,奏鳴曲快板樂章或中外樂曲一首,巴赫二部創意曲或以上程度復調樂曲一首(曲目自選,考試曲目要求背奏,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④指揮法200分[樂隊指揮:指揮中外交響樂或管弦樂曲某樂章,合唱曲一首;合唱指揮:指揮合唱曲兩首,中外交響樂或管弦樂曲某樂章(曲目自選,自帶曲目錄音帶或雙鋼琴伴奏人員)]。
5.錄音藝術與電腦音樂、音樂制作與錄音工程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二)120分;②樂器演奏120分[演奏自選器樂作品一首(最好是鋼琴演奏,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③歌曲創作160分(根據指定歌詞寫作單旋律歌曲一首)。
6.音樂學(理論、音樂新聞與評論)、音樂治療、音樂傳媒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二)60分;②聲樂演唱或器樂演奏120分[聲樂:自選歌曲一首(唱法不限);器樂:自選樂曲一首];③中外音樂常識220分[參考書目:1、俞人豪等編《音樂學基礎知識問答》(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2006年6月第1版);2、人民音樂出版社、北京教育科學研究院組編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音樂《音樂鑒賞》(人民音樂出版社2009年7月第1版)。考試范圍:中國民族民間音樂僅限漢族音樂部分,中國音樂史僅限近現代音樂史部分,西方音樂史僅限古典主義、浪漫主義部分]。
7.公共事業管理(文化事業管理、演藝策劃與制作、文化創意產業、文化產業管理、公共藝術管理)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二)100分;②聲樂演唱或器樂演奏300分[聲樂:自選歌曲一首(唱法不限);器樂:自選樂曲一首]。
8.鋼琴調律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二)100分;②樂器演奏100分[演奏(鋼琴、西洋管弦樂器均可)自選樂曲一首];③鋼琴與鋼琴調律基本知識200分(參考書目:張琨著《鋼琴的調律及維修》,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
9.提琴制作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二)100分;②提琴演奏100分[演奏(小、中、大、低提琴均可)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曲目自選,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③提琴與提琴制作基本知識200分[參考書目:(英)克里斯·約翰遜,羅伊·考特諾爾著《小提琴制作藝術》,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
10.音樂學(音樂教育)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二)100分;②聲樂演唱150分[準備歌曲兩首(限美聲、民族唱法)];③鋼琴演奏150分(準備練習曲一首、樂曲或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
11.音樂舞蹈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二)100分;②聲樂演唱50分[準備歌曲兩首(限美聲、民族唱法)];③鋼琴演奏50分(準備練習曲一首、樂曲或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④舞蹈綜合素質300分(自選舞蹈片段,自備CD伴奏帶,時間2至3分鐘;軟開度、彈跳測試)。
12.聲樂(美聲、民族唱法)、歌劇表演、合唱、音樂劇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二)100分;②聲樂演唱400分[準備四首歌曲(由主考教師指定演唱其中一至兩首)]。
13.民樂(二胡、笙、嗩吶、竹笛、琵琶、揚琴、柳琴、古箏、古琴、中阮、民族低音)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二)100分;②樂器演奏400分[演奏練習曲一首,樂曲兩首(曲目自選;考試曲目要求背奏,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
14.鋼琴、鋼琴伴奏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二)100分;②鋼琴演奏400分[演奏車爾尼740以上程度的練習曲一首,復調樂曲一首(巴赫三部創意曲或以上程度復調樂曲,巴赫平均律只演奏賦格部分),中、外樂曲或大型樂曲中任選一首(大型樂曲包括奏鳴曲、變奏曲、回旋曲、組曲,奏鳴曲只演奏快板樂章)。考試曲目要求背奏,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
15.手風琴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二)100分;②手風琴演奏400分[演奏練習曲一首,樂曲兩首(曲目自選,復調樂曲可作為自選樂曲,奏鳴曲只演奏快板樂章;考試曲目要求背奏,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
16.雙排鍵電子琴、電子鋼琴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二)100分;②樂器演奏400分[演奏(鋼琴、電子鋼琴、電子琴等鍵盤樂器均可)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曲目自選,中外樂曲均可,奏鳴曲只演奏快板樂章;考試曲目要求背奏,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
17.管樂(長笛、單簧管、雙簧管、大管、圓號、小號、長號、大號、木笛、薩克斯)、管樂修造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二)100分;②樂器演奏400分[管樂(不含木笛):演奏音階(連音、斷音),練習曲一首,樂曲兩首(曲目自選,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木笛:演奏音階(連音、斷音,三升三降或以上),練習曲一首,樂曲兩首(曲目自選;樂曲限外國作品,高音和中音木笛曲目各一首,如凡·艾克、泰勒曼、巴赫、亨德爾、維瓦爾第、巴爾桑提作品)。報考管樂專業的考生可兼報管樂修造專業,管樂修造專業考試科目及要求與管樂專業相同]。
18.弦樂(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豎琴、古典吉他)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二)100分;②弦樂演奏400分[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演奏音階、琶音、雙音、練習曲各一首,樂曲兩首(曲目自選,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豎琴:演奏音階、琶音,《Pozzoli(布左利)中等難度練習曲》或《Bochsa(伯薩)練習曲》中任選一首,樂曲兩首(曲目自選,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古典吉他:演奏音階、雙音、輪指練習曲各一首,樂曲兩首(曲目自選,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
19.打擊樂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二)100分;②樂器演奏400分[從小軍鼓、馬林巴、定音鼓、民族打擊樂、爵士鼓中任選兩種樂器各演奏一首樂曲(曲目自選,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
20.聲樂(通俗唱法)、流行歌舞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二)100分;②聲樂演唱400分[準備四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師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備CD伴奏帶)]。
21.流行器樂[電吉他、電貝司、民謠吉他、爵士(古典)吉他、爵士鼓、薩克斯管、流行鍵盤]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二)100分;②樂器演奏400分[爵士鼓:演奏自編4/4拍子和3/4拍子節奏組合各一段(長度為每段不低于16小節,可按‖:4+4:‖方式重復);按要求演奏指定節奏型。流行鍵盤:演奏(鋼琴、合成器、電子琴等鍵盤樂器均可)車爾尼849以上程度練習曲一首,歐美、中國風格樂曲各一首,即興伴奏一首流行歌曲。其它流行樂器:演奏音階、琶音、中等以上程度練習曲各一首,樂曲一首(曲目自選,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
各專業視唱練耳及樂理科目考試范圍:
視唱練耳(一)(視唱練耳專業)(注:視唱占20%、練耳占80%)
(1) 視唱:2至4個升降號,含變化音與轉調的單聲部曲調,自備帶伴奏視唱一條(自彈自唱)和二聲部曲調一條(彈一聲部,唱另一聲部)。
(2) 練耳:聽寫單個和弦(密集或開放排列的三和弦、七和弦原位及轉位)、單聲部曲調、二聲部曲調、和弦連接(含正副三和弦、D7、DⅦ7、sⅡ7原位及轉位)。
視唱練耳及樂理(二)[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樂隊指揮與合唱指揮、錄音藝術與電腦音樂、音樂制作與錄音工程、音樂學(理論、音樂新聞與評論)、音樂治療、音樂傳媒、公共事業管理、鋼琴調律、提琴制作、音樂學(音樂教育)、音樂舞蹈、聲樂(含美聲、民族、通俗唱法)、歌劇表演、合唱、流行歌舞、音樂劇、民樂、鋼琴、鋼琴伴奏、手風琴、雙排鍵電子琴、電子鋼琴、管樂、管樂修造、弦樂、打擊樂、流行器樂專業](注:視唱占20%、練耳占65%、樂理占15%)
(1) 視唱:一個升降號以內,含常見節拍與節奏型的單聲部曲調。
(2) 練耳:①音組:2至5個音;②音程:純四、五、八度,大小二、三、六、七度,增四度、減五度;③和弦:大、小、增、減三和弦原位及轉位(密集排列),大小七、小小七、減小七、減減七和弦原位及轉位(密集排列);④節拍、節奏:常見節拍與節奏型;⑤旋律:一個升降號以內,含常見節拍與節奏型的單聲部曲調。
(3) 樂理:參考李重光編著的《音樂理論基礎》,中央音樂學院附屬中等音樂學校試用教材(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
“音樂理論、作曲類”、 “音樂學(音樂教育)”、 “音樂舞蹈”和“音樂表演類”專業(考試類型1-21):總分滿分為400分。其中“音樂理論、作曲類”及“音樂學(音樂教育)”(考試類型1-10)專業各科成績均計入總分;“音樂舞蹈”及“音樂表演類”專業(考試類型11-21)的“視唱練耳及樂理(二)”單科成績滿分為100分,不計入總分,在專業劃線時單獨劃定該科單科成績的合格線。
七、文化考試
凡報考藝術類的考生必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
八、政考及體檢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檢查,由考生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考辦,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關規定統一辦理。
九、錄取辦法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參加了招生體檢和文化、專業考試成績均達到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各專業錄取規則分別為:A.藝術史論、音樂學(理論)、音樂新聞與評論、音樂傳媒、公共事業管理(文化事業管理、演藝策劃與評論、文化產業管理、公共藝術管理)各專業按高考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B.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錄音藝術、公共事業管理(文化創意產業)、音樂學(音樂教育、音樂治療)、音樂表演類、美術類、舞蹈類、表演類和播音與主持各專業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考生填報的志愿順序,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我院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錄取原則:A.藝術史論、音樂學(理論)、音樂新聞與評論、音樂傳媒、公共事業管理(文化事業管理、演藝策劃與評論、文化產業管理、公共藝術管理)各專業以專業成績高低的順序錄取;C1.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錄音藝術、公共事業管理(文化創意產業)、音樂學(音樂教育、音樂治療)、音樂表演各專業以視唱練耳及樂理(二)成績高低的順序錄取;C2.美術類、舞蹈類、表演類和播音與主持各專業以高考文化成績高低的順序錄取。
我院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音樂類各專業為1:1,其他各類專業為1:1.1。除音樂類各專業外,我院其他各類專業均按大類投檔。
單科要求:雙語(英、漢)播音與主持專業要求高考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80分。戲劇影視文學、專題節目編輯制作、文藝節目編輯制作、電視劇制作、藝術史論各專業要求高考語文單科成績不低于80分。
溫馨提示:如教育部和四川省2014年藝術類招生文件對廣播電視編導、工業設計、公共事業管理專業錄取辦法有新規定,我院將嚴格按新規定執行。
十、注意事項
(一)根據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的規定,凡報考我院各專業的四川考生均須到省考試院統一設置的各類專業考點報考。
(二)“視唱練耳及樂理(二)”科目的“練耳及樂理”實行客觀題筆試,考生采用機讀卡答題(考生自備2B鉛筆,請在正規文具商店購買)。考生遲到15分鐘后不準進入考場考試,遲到誤考責任自負。考生必須按統一指令進行考試,不得提前交卷離場。
(三)凡報考聲樂(美聲、民族唱法)、合唱、音樂劇、歌劇表演、音樂學(音樂教育)、音樂舞蹈等專業的考生需自備伴奏用譜,考場統一安排伴奏人員;考生是否需檢查發聲器官,由主考教師在專業考試期間視考生具體情況而定。
(四)音樂類各專業考生“器樂演奏”科目考試均不得使用伴奏。
(五)部分專業考生身體條件要求:
1、中國舞表演、中國古典舞表演與教育、中國舞表演與教育各專業女生須達到1.60米以上,男生須達到1.70米以上。
2、美術類專業要求考生無色盲,無色弱;音樂劇和戲劇影視表演專業要求考生無紋身、刺字。
(六)報考我校考生在參加文化考試時,文理兼收,外語語種不限[雙語(英、漢)播音與主持專業只招英語語種考生],各專業新生進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語教學。
(七)我院招收港澳臺學生和境外學生(留學生)(詳見四川音樂學院港澳臺和留學生招生簡章)。
(八)報考木笛專業的考生可登錄我院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w.sccm.cn)免費下載相關譜例。
(九)四川音樂學院當年錄取的音樂表演和理論專業本科生,經學院專家委員會認定專業特別優秀者可享受1至4年學費減、免及提供參加學院認可的專業比賽所需部分費用。
(十)各專業收費標準如有調整一律按新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十一)為保證招生質量,增加監督機制,招生委員會將對部分專業進行抽查,其抽查成績將作為考生的專業考試最終成績和錄取依據。
(十二)新生入學后兩月內,學院將進行專業和身體復查,凡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十三)四川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由省教育考試院通過電子郵件傳送到各市(州)招辦,考生憑《報考證》到正住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辦領取專業考試成績通知單(美術類專業考生領取成績通知單時間:1月9日至10日;其他各類專業考生領取成績通知單時間:3月13日至3月14日)。凡對專業成績有疑問需查詢的考生一律在規定的時間內(美術類專業考生查分登記時間:1月15日至17日17:00;其他各類專業考生查分登記時間:3月17日至3月19日17:00),憑《報考證》和專業考試《準考證》到正住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辦辦理查分登記,逾期不再辦理。查分結果由各類專業考務辦公室通知考生。
(十四)嚴禁考生將任何通訊工具及電子產品(手機、MP3、MP4、錄音機、相機等)帶入考場,請考生嚴格遵守《考場規則》,違者將按教育部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在省專業統考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取消其當年文化及專業各科成績,同時給予1至3年不得報名參加全國統考的處理。
(十五)本簡章供四川考生專用,由四川音樂學院招生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