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區一:到了高三,再跟老師學專業
很多高中生,他們在高二、甚至高一時,就已經確定自己將來要報考音樂藝術類院校,然而當我建議他們應該馬上跟相關專業的老師進行學習時,他們卻說:“還早,等高三了再學。”
這很荒唐,但這個現象確實比較普遍。根本的原因,在于家長和學生不了解音樂專業課程學習的獨特性和內在規律。省統考中的鋼琴(器樂)、聲樂、視唱聽音三個項目,都是技能性課程。技能的掌握不能一蹴而就,它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是老師授課與學生專業實踐交替結合的過程,這是音樂教育應該遵循的規律。所以,專業課程的學習是不能“惡補”的,一般每周最多只能安排1-2次專業課,其他時間都要留給學生自己進行專業練習。只有學生掌握了前面的內容,老師才可以進行后續內容的教學。從這個意義上講,應該是越早越好。
誤區二:一個專業老師包教所有專業課程
有一種情況:就是一個專業老師,一個多小時內,教學生學習所有的專業課程,半小時鋼琴,半小時聲樂,再留點時間學學視唱聽音。這種既節約課費又節約時間的方式,一度受到考生的歡迎。
專業教師的水平和專業學習的方式,直接決定考生專業學習的好壞。專業水平越高的老師,專業劃分越細,一般主教專業只有一個,這就好像在高等音樂院校中,幾乎沒有又教鋼琴又教聲樂的老師。
高考生如果要在省專業統考中取得好成績,應該接受與高等音樂院校相似的專業教學。因此,他們所需要的專業教師,不是一個什么都會教的專業老師,而必須是專業的鋼琴(器樂)老師、專業的聲樂老師、和專業的視唱聽音老師。這一點很重要,希望考生不要為了省錢,而誤了自己的前途。
普通高中音樂教育是一種普及性教育,要求每一位音樂老師,什么都要教,什么都能教。但是,對于高考生的訓練卻是一項專業程度要求很高的任務。現實之中,有些學校領導,同樣要求他們承擔起包教高考生專業的任務。在此,希望學校領導能給音樂老師們松松綁,讓他們能夠按著自己的主修專業,去承擔高考生某一門課程的教學任務。
現實之中,確實也有一些惟利是圖的專業教師,為了多招收學生多賺錢,承攬著包教任務。有一老師在學校不愿意教學生專業,甚至以保護學校教學設施為由把鋼琴鎖起來,自己卻要求學生私下跟她學習專業,結果呢?高考一個沒考上。對于這樣的老師,希望家長和學生能夠仔細分辨。
誤區三:為提高文化課成績而擠占專業課練習時間
讓我們先看看07年省招考院文件中的有關精神:“……綜合分具體折算方法為:音樂學綜合分=文化分×50%+專業分×7.5×50%;表演類綜合分=文化分×40%+專業分×7.5×60%。”
因為音樂專業高考生的綜合分是這樣計算的,其中,文化分最多占50%。所以,音樂高考生應該努力學習文化課程、保證文化課學習時間,但不能因為文化課的學習,減縮甚至占用專業課程的練習時間,這是得不償失的。一般而言,文化課再忙,都需要保證每天三小時以上的專業練習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