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理工大學2011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收藝術特長生辦法的有關精神,我校2011年藝術特長生招生辦法如下。
一、招生計劃
我校2011年擬計劃招收藝術特長生人數為我校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1%內。
二、招生條件及范圍
1.符合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的報考條件,在舞蹈(古典、民間、芭蕾)、聲樂(美聲、民族唱法)、民族器樂(二胡、大胡、竹笛、笙、嗩吶、揚琴、古箏、琵琶、阮、民族打擊樂器等)、西洋器樂(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長笛、單簧管、雙簧管、大管、薩克斯、小號、圓號、長號、大號、打擊樂器等)、鋼琴、節目主持、美術等方面有特長的文、理科考生。
2.報考我校的藝術特長生,可參加我校組織的藝術特長生測試,或參加清華大學、北京大學文化藝術冬令營,須取得一級優等級證書。
三、招生錄取程序
1.申請報名:必須采取網上報名的形式,參加我校測試報名截止時間為2010年12月28日。已獲得清華大學、北京大學文化藝術冬令營一級優等級證書的考生報名截止時間為2011年3月1日。
1)網上填寫申請表:登陸華南理工大學招生網上報名系統填寫《華南理工大學2011年藝術特長生申請表》。
2)打印申請表:所有資料確認無誤后通過報名系統直接打印申請表。
3)遞交申請材料:參加我校測試的考生請于測試時遞交下列第a.b.c.d四項資料,參加清華大學或北京大學冬令營取得一級優等級證書的考生請于2011年3月1日(以當地郵戳日期為準)前將如下申請材料寄至廣州市天河區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申請材料包括:
a?!度A南理工大學2011年藝術特長生申請表》。
b.高中三年學習成績原始記錄(班級成績冊)的復印件(蓋中學公章)。
c.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
d.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e.清華大學或北京大學文化藝術冬令營一級優等級證書復印件。
2.我校測試安排:
測試項目:
聲樂測試——演唱不同風格的中外聲樂作品2首。考生可自備一段表演及詩歌朗誦,可自帶伴奏。
3.選拔考試費:根據廣東物價局、廣東財政廳粵價函【2010】79號文件,我校收取報名測試費:音樂舞蹈類200元/人,美術類175元/人。
4.入圍通知:我校將于2011年4月1日后在招生辦主頁上公示入選名單并郵寄協議書。
四、錄取原則
1.經我校確認的藝術特長生必須第一志愿填報我校;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須填報我校為平行志愿第一順序。
2.藝術特長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高考成績必須達到我校在當地調檔線下20分以內,但不低于當地重點錄取分數線。專業應服從調劑。
3.藝術特長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投檔線以上,可加10分(其中理科報考創新班、建筑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機械工程及自動化專業,文科報考工商管理類、金融學專業的加分為5分)后根據本人志愿及各專業分數線在全校范圍內安排專業,不受我校在當地招生分專業計劃限制,但各專業錄取名額不超出我校預留各專業計劃數,如出現超出情況時,將按考生成績和志愿順序排序確定專業。此外,各專業錄取保送生、自主生、藝術特長生的總數原則上不超過該專業招生人數的10%。
4.藝術特長生報考建筑學、城市規劃、景觀建筑設計等專業需加試素描,素描不合格者將酌情調整專業。
5.美術類特長生錄取數不超過當年藝術特長生錄取總數的20%。
五、管理辦法
1.藝術特長生入學后兩周內,我校將進行專業復查考試。如有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入學資格。
2.在學期間如專業課、文化課成績優秀,達到學校規定的要求可在大學三年級后修讀我校藝術學院音樂表演、舞蹈表演專業課程(“3+2”模式),達到學位授予資格者可授予雙學士學位。
注:藝術特長生測試成績不能代替各省統一組織的藝術特長測試成績,擬報考我校的考生須根據所在省(市)的相關規定參加該省統一測試,合格者才能作為我校藝術特長生人選。
六、本實施辦法由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對該辦法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疑義者應在當年內通過咨詢或者信訪提出,過期不受理。
聯系電話:020-87110737/87111502(招生辦)
020-87112733/87113419(藝術教育中心)
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