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科技大學2011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電子科技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國家“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為進一步推動學校學生素質教育,提升學生藝術修養,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2011年我校將繼續招收藝術特長生。具體如下:
一、招生對象
1.綜合素質高、身體健康、學習成績優良,具有較高藝術水平,符合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報考條件的高中畢業生。
2.理科面向全國招生,文科僅面向四川、重慶、湖南、湖北、河南、河北、遼寧、山東、山西、江西十個省市招生。
二、招生項目
招生類別招生項目
聲樂類美聲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
鍵盤樂類鋼琴、手風琴
在以上范圍內,考生可以兼報。
三、報考條件
.聲樂類考生:有良好聲樂基礎和表現力,形象好;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
四、申報程序
1.報名方式:本簡章公布之日起開始正式接受考試報名,報考考生需下載并按規定填寫《2011年電子科技大學藝術特長生報名表.doc》(直接點擊下載),請于2010年12月30日前交送或以特快專遞郵寄(以當地郵戳為準)至電子科技大學沙河校區文化藝術教育中心(學生活動中心辦公室)。請在信封上注明“藝術特長生”字樣,所交資料恕不退還。
我校接受中學集體報名。外省考生可在測試當天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公布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0日
3.寄送材料:
《2011年電子科技大學藝術特長生報名表》
等級證書、獲獎證書復印件
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
五、專業測試
我校將統一組織專業測試。
1.測試內容
(1)聲樂類:自選歌曲一首(4分鐘以內),視唱練耳【簡譜、五線譜(兩升兩降以內)】;
(2)電聲樂器類:自選樂曲一首(4分鐘以內),視奏。
2.測試要求
(1)所有考生在測試當天需自備2張一寸照片,用于準考證等證件制作,并帶上身份證或戶籍以供確認身份;
(2)自帶服裝、道具等物品、樂器、伴奏(限MP3格式音頻文件或鋼琴伴奏),我校只提供豎琴、鋼琴、架子鼓和定音鼓;
(3)管樂類弦樂類、鍵盤類、民樂類不允許使用任何伴奏;
(4)聲樂、舞蹈類、電聲樂器如需使用伴奏,自帶伴奏;
(5)主持表演類、聲樂類、舞蹈類(練功服、表演服)自帶服裝、道具。
3.測試費用
藝術特長生報名測試費用標準為80元/項,所有考生于測試當天繳納報名測試費。
六、錄取辦法
1.根據學生藝術團發展的需要,我校將在取得《電子科技大學2011年藝術特長生等級證書》一等的考生中,擇優認定一部分藝術水平突出、學習成績優良的學生,給予其2011年電子科技大學藝術特長生預錄資格,藝術特長生認定名單確定后,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并簽訂協議。
2.取得藝術特長生預錄資格的考生,須參加2011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并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對于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須填報我校為平行志愿第一順序。
3.取得預錄資格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學校在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調檔分數線下20分以內(但不低于本科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審批同意,我校即予以錄取。對個別藝術水平特別突出、文化考試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審批同意,我校即予以錄取。當以上內容與教育部2011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相關規定有沖突時,以教育部相關規定為準。
七、測試時間安排
報名時間:公布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0日
專業測試時間:2011年1月3日
專業測試地點:電子科技大學沙河校區學生活動中心
具體時間及相關安排請隨時關注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網。
八、監督機制
1.我校藝術特長招生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選拔程序,加強過程管理,錄取結果公開透明。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接受社會監督和投訴。
2.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填寫申請表和相關材料。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相應資格。
九、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8-61830125(兼傳真)028—61830362028—83208992
通信地址:電子科技大學文化藝術教育中心
郵政編碼:610054
學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建設北路二段4號
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網:www.zs.uestc.edu.cn
十、本招生簡章由電子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電子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0年12月6日